5. 句式杂糅
句式杂糅是指把两个意思或两种句式杂糅在一句之中,造成结构混乱,意思不清。
例如:
①我们向政府提意见是人民的责任。(把“我们向政府提意见”和“向政府提意见是人民的责任”两句意思杂糅在一块儿,应该删去“我们”)
②听了他的报告,对我启发教育很大。(把“他的报告对我启发教育很大”与“听了他的报告,我受到很大的启发教育”两种句式杂糅在一起,应选其中一种)
6. 句意歧义
所谓有歧义的句子,是指失去了确定性,可以这样理解,也可以那样理解的句子。
例如:
①局长、副局长和其他局领导出席了这次表彰会。 (“其他局领导”是本局的其他领导还是其他局的领导,不明确)
②巴勒斯坦游击队对以色列的进攻是早有准备的。(是“巴勒斯坦游击队进攻以色列”还是“以色列进攻巴勒斯坦游击队”,不明确)
③现全渠已勘测完毕144华里。(没说全渠有多长,如果全长144华里,那么144华里只是全渠的一部分,那么不能说“完毕”,该说“现全渠已勘测了144华里”)
④介绍菲律宾的一种权威著作。(可以解释为“介绍一种权威著作”,也可以解释为“介绍菲律宾”。如果作者意思是后者,就应把“一种”提到句首)
⑤我们明明知道这个单位的缺点,却不认真地帮助它,反而毫无原则地掩盖它,这是不负责任的表现。(指代不明造成了歧义。句中第一个“它”指“这个单位”,而第二个“它”却指“这个单位的缺点”,第二个“它”应改为“这些缺点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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